黑龙江八举措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发布。《意见》提出将利用三年左右时间,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多样,消费设施更加健全完善,消费结构更加优化合理,消费环境更加文明和谐,文化和旅游消费对建设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的促进作用持续增强,实现到2022年,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和示范城市4至5个的总体目标。
《意见》提出了八方面的举措。一是推动旅游发展提质扩容,大力发展冰雪游、森林游、边境游、湿地游、避暑游,建立健全生态旅游、冰雪旅游、康养旅游等产品谱系,构建全域旅游目的地体系。二是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大对旅游景区的公共服务设施资金投入,引导景区科学规划配套经营区域功能。三是促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开发具有地域、民族特色的创意旅游商品,推出博物馆游、科技游、民俗游等文化体验游,支持培育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目的地。四是繁荣假日经济夜间经济,支持开展各类文化旅游节庆活动,鼓励历史文化街区、重点旅游场所等延长营业时间,推动重点城市丰富夜游产品。五是培育文旅消费新型业态,推进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推动旅游景区建设数字化体验产品,着力拓展落地自驾游和旅居房车游。六是打造促进消费载体平台,支持建设旅游商品一条街、旅游购物商场、旅游纪念品专柜,鼓励利用老旧街区和厂房打造文旅消费集聚区,打造一批网红民宿新地标。七是实施消费便捷惠民措施,实现“一部手机游龙江”,打造“航空+高铁+公路自驾+自由行”的综合旅游交通服务平台。八是创新文旅宣传推广模式,搭建“云游龙江”平台,通过各种形式推介文旅资源、推送创新旅游产品和经典旅游线路,促进关联行业交叉营销,促进龙江旅游产品境外宣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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