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鼓励开展职工文旅消费活动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总工会日前联合下发通知,鼓励各设区市文旅局、总工会积极开展职工“全福游、有全福”文旅消费活动,加快促进消费回暖回补。
通知提出,鼓励各级工会组织在省内开展近郊游、春秋游等“全福游、有全福”主题微旅游;主题微旅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基层工会可以列支主题微旅游费用,开支范围包括租车费、餐费、门票、活动用品等,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工会经费不足,可按规定向行政申请拨补。
通知还提出,倡导星级饭店推出面向本地职工及其家庭的自助餐、美味套餐、工作餐等特惠产品,所在地单位工会可集体订购作为单位职工的工作餐和年节福利;鼓励各级文旅部门、工会和文旅企业加强合作,指导景区转型升级,开发适宜工会活动的红色遗址、非遗古厝体验、乡村旅游、森林康养和滨海度假等主题旅游线路和产品;鼓励文旅企业为工会组织的活动提供专属优惠、为抗疫一线职工打造专属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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