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出台补贴奖励办法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绵”
近日,四川绵阳市印发《关于恢复旅行社企业部分经营活动的通知》和《旅行社组织游客在绵阳市旅游补贴奖励办法(试行)》,鼓励旅行社按照“分区分级”管理原则,尽快恢复除跨省、出入境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外的其他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条件均可申报补贴奖励。 一、奖励对象及条件。奖励对象涵盖市内外所有组织游客到绵阳市旅游的旅行社或分社。奖励必备条件包括旅行社或分社资质合法,组织单团游客人数在20人(含20人)以上、组织自驾游30人(含30)以上,组团游客在绵住宿1晚以上且游览2个(含2个)以上售门票的景区,遵守有关法规,执行相关旅游服务标准。 二、奖励项目及标准。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对市内外旅行社或分社组织境内、入境、航空、高铁、自驾、直通车及“绵阳人游绵阳”等7类组团项目予以补贴奖励。除各项目每次组团奖励外,还将给予团队、航空组团规模累计奖励,其中全年累计组织入境团队游客达到500人次、1000人次、2000人次、3000人次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全年累计组织国内团队游客达到1000人次、5000人次、10000人次、20000人次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办法及实施。精简操作流程,网上直接申报,旅行社或分社进入绵阳旅游资讯网(www.tmianyang.com)“奖励补贴申报系统”链接,完成注册后即可进行申报。补贴奖励均为税前金额,半年结算一次。凡经查实有假报、虚报行为,取消享受补贴奖励资格并在适当范围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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