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指出,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六省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更好服务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总体方案》提出各有侧重的差别化改革试点任务,其中,文化和旅游领域改革成重要内容。
山东总体方案明确,济南片区重点发展人工智能、产业金融、医疗康养、文化产业、信息技术等产业。要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文物及文化艺术品在自贸试验区内综合保税区存储、展示等;要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要优化外籍及港澳台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为来自贸试验区开展商务、旅游等活动的外国人提供入出境便利。
江苏总体方案指出,要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推动邮轮、游艇等旅游出行便利化;促进文物及文化艺术品在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存储、展示等;打造品牌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展会平台;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
广西总体方案提出,南宁片区重点发展现代金融、智慧物流、数字经济、文化传媒等现代服务业;崇左片区重点发展跨境贸易、跨境物流、跨境金融、跨境旅游和跨境劳务合作。要深入推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深化国际文化创意和体育赛事合作,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演艺及文化创意知识产权交易;要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文物及文化艺术品在自贸试验区内综合保税区存储、展示等;要推进人力资源领域改革,为来自贸试验区开展商务、旅游等活动的外国人提供入出境便利。在形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上,要建设中国—中南半岛陆路门户,鼓励发展中国—东盟跨境汽车自驾游,积极推动车辆、人员自助通关。
河北总体方案强调,要引领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并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数字商务发展示范区,发展大数据交易、数据中心和数字内容等高端数字化贸易业态;支持建立数字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探索符合国情的数字化贸易发展规则,参与数据资产国际贸易规则和协议制定。
云南总体方案明确,昆明片区加强与空港经济区联动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互联互通枢纽、信息物流中心和文化教育中心;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动发展,重点发展加工及贸易、大健康服务、跨境旅游、跨境电商等产业。要促进文物及文化艺术品在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存储、展示等。要探索推进边境地区人员往来便利化,进一步为来自贸试验区开展商贸、旅游等活动的外国人提供入出境便利。在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上,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健康生活目的地;建立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旅游合作机制,支持打通连接多国的边境旅游环线,推出自驾游等跨境旅游产品,鼓励设立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
黑龙江总体方案确定,哈尔滨片区重点发展科技、金融、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和寒地冰雪经济;黑河片区重点发展跨境能源资源综合加工利用、绿色食品、商贸物流、旅游、健康、沿边金融等产业。在建设以对俄罗斯及东北亚为重点的开放合作高地上,要畅通交往渠道,进一步为来自贸试验区开展商务、旅游等活动的外国人提供入出境便利;允许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的符合条件的外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推进黑河口岸游轮(艇)界江自由行,研究大黑河岛设立国际游艇码头口岸;积极吸引国际高端医疗企业和研发机构集聚,培育康复、健身、养生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研究推进中俄博览会永久会址建设;允许展会展品提前备案,以担保方式放行;支持举办大型国际冰雪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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