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化事业费约930亿元
本报北京6月3日电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2018年文化和旅游发展统计公报》(简称《统计公报》)发布。《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8年末,纳入统计范围的全国各类文化和旅游单位31.82万个,从业人员375.07万人。2018年全年全国文化事业费928.33亿元,同比增长8.5%;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66.53元,同比增长8.1%。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0.42%,比重与上年持平。
《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8年末,全年全国公共图书馆总流通人次82032万,增长10.2%;全年共为读者举办各种活动179043次,增长15.1%;参加人次10648万,增长20.2%。全国共有群众文化机构44464个,比上年末减少57个;全年全国群众文化机构共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219.48万场次,同比增长10.9%;服务人次70553万,同比增长10.3%。此外,全国共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不可移动文物76.7万处;共有各类文物机构10160个,同比增加229个;其中,文物保护管理机构3550个,占34.9%;博物馆4918个,占48.4%。全国文物机构拥有文物藏品4960.61万件,同比增长2.3%;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068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37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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